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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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6.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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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2019
03-08
尊敬的投资者:为进一步规范融资融券额度调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自2019年03月11日(含)起,我司将融资融券额度调整申请时段变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6:30,若您有额度调整需求,请于该时段内发起申请...
2019
03-01
尊敬的投资者:博彦科技(002649)、贵广网络(600996)配债登记日为2019年3月4日,老股东优先配售及缴款日期为2019年3月5日,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市场申购代码股权登记日...
2019
01-17
尊敬的投资者:平安银行(000001)配债登记日为2019年1月18日,老股东优先配售及缴款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配债代码:080001。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平安银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9
01-14
尊敬的投资者:鉴于九有股份于2019年1月14日发布《600462九有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根据我司与您的融资融券合同相关约定,当您信用账户内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我司将...
2018
12-21
尊敬的投资者:因相关配套系统升级完成,现公司自2018年12月24日(含)起恢复启用对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行实时交易前端控制,具体控制内容请参看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信用账户单...
2018
11-22
尊敬的投资者:根据两交所关于信用账户提取担保物的相关规定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2018年7月第1版)第一条第十七款之约定,即日起公司拟调整信用账户担保物提取规则,现予补充说明:当客户维持...
2018
11-20
尊敬的投资者: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信用账户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指标相关事宜的公告》,现因相关配套系统亟待升级,故即日起暂时关闭信用账户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相关指标,恢复启用时间等事宜另...
2018
11-16
尊敬的投资者:为了有效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倡导客户理性投资,根据监管要求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司将对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行实时交易前端控制。客户通过信用账...
2018
11-01
尊敬的投资者: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时,现公司已实现对您信用账户的普通买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担保品转出等交易行为自动实行实时限制。...
2018
11-01
尊敬的投资者:为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内容,确保其与业务实际情况相符,现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2018年7月第1版)相关条款作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一、第四十条第二款“(二)当信用账户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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