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公司成立于2002年。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386,510,429.76元。2019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A股第36家上市券商,股票代码601236。2021年8月,完成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716,787,742 元。公司控股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伴随着资本市场波澜壮阔的发展,公司作为烟草行业唯一控股的上市券商,依托强大股东背景,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成长为一家集团化、全国性、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和A股主板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12月,公司下辖2家经纪业务分公司(东北分公司、珠海分公司)、57家证券营业部,1家资管业务分公司(上海分公司)、1家固定收益业务分公司(上海固定收益分公司)以及3家全资子公司(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当笃行,不忘初心。作为一家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持续健全合规风控体系,正确处理与客户、股东的关系,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将自身融入行业、社会、国家的发展之中。站在新的起点,公司更加坚定地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投资者利益,立志成为一家融入国家产业和经济发展大局,“轻重并举、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