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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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50ETF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3-06-05 浏览量:1484 来源:红塔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决定于2023年6月5日上市交易科创50ETF期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上市以下两个科创50ETF期权合约品种:

  1.华夏科创5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约标的证券简称为“科创50”,证券扩位简称为“科创50ETF”,证券代码为“588000”,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易方达科创5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约标的证券简称为“科创板50”,证券扩位简称为“科创50ETF易方达”,证券代码为“588080”,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上交所自2023年6月5日起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华夏科创50ETF期权合约和易方达科创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详见附件1和附件2)。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23年6月、7月、9月和12月。

  三、根据科创板股票涨跌幅设置,科创50ETF期权涨跌幅参数适应性调整为20%。

  科创50ETF期权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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