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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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投诉流程
客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诉服务纠纷处理流程
日期:2022-03-08 浏览量:6170 来源:红塔证券

客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客户投诉接收渠道包括公司总部呼叫中心和各营业部。客户投诉方式包括呼叫中心投诉电话、电子邮件和营业部现场及营业部投诉电话。公司总部统一接收客户投诉的方式为:呼叫中心接诉电话:956060;接诉电子邮箱:jjyw@hongtastock.com;各营业部投诉电话以营业部现场公示的电话号码为准。
客户投诉处理的原则及流程客户投诉的处理原则是“渠道畅通,妥善处理,及时反馈,落实改进”。各部门在处理客户投诉事件时,必须按照尊重事实,保护客户台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依法处理。尽力避免纠纷升级,不得未经处理,随意或直接推至上级部门、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呼叫中心客户投诉处理执行“首问负责制”,即首位接待或受理客户投诉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投诉处理流程通过CRM系统全程跟踪、记录投诉处理情况至投诉事件完结。营业部由客户投诉处理岗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跟踪工作。 

呼叫中心接诉后处理客户投诉的流程 :
(一)接到客户投诉时,客服代表首先应判断投诉等级。对无效投诉,应向客户做出解释,求得客户理解,安抚客户,避免激化矛盾。对一般和重大投诉,客服代表应认真向客户调查核实投诉内容,进行安抚解释,并承诺尽早回复投诉处理结果。

(二)客服代表应认真了解客户投诉并通过公司CRM系统录入投诉登记表,电话告知相关部门或相关营业部,督促被投诉部门]尽快处理。被投诉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客户,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呼叫中心。

(三)呼叫中心回访客户,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满意,呼叫中心进行投诉了结并记录存档;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呼叫中心将客户意见整理后,按照受理投诉时的流程进行转交并催办处理,直至客户满意后进行记录存档。

(四)若与客户反复努力沟通,客户仍不满意的,应记录备案并立即向财富客理中心总部报告。营业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做好投诉记录,通过公司CRM系统录入投诉登记表。投诉处置流程比照第十七条执行。公司和营业部在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客户投诉时,应认真分析投诉原因,调查事实真相,实事求是,诚信负责,迅速处理。营业部在处理客户投诉的过程中,如需公司协助处理的,则经纪业务总部应积极配合进行协调处理。因公司系统故障造成客户投诉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统-制定处理方案下发营业部,各营业部按处理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营业部将具体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后,需通过公司CRM系统报备公司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客服代表负责回访客户,了解客户满意度,涉及经济赔偿的客户投诉不在回访范围内。若2个工作日内营业部没有回复处理意见或处理结果的,呼叫中心应进行督促。在投诉过程中发现的公司或营业部存在的问题需在投诉处理完毕后两周内完成整改或制定整改计划。在遇到重大事项时,营业部应以书面形式向财富管理中心总部进行报告。营业部客户投诉处理岗必须全程跟踪、处理客户投诉,不得推诿、懈怠。对来自监管部门、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及新闻媒体等单位转发的客户投诉,被诉部门应立即与客户联系,进行解释安抚,了解客户诉求,相应按第十三条和第四条流程进行处理。客户投诉处理完成后,由公司呼叫中心对客户进行满意度回访,如客户满意并接受处理方法,视为该投诉办结;如客户不满意,则退回被诉营业部重新处理;涉及经济赔偿的投诉,在支付赔偿金后可不进行客户满意度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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