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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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动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日期:2025-09-19 浏览量:301 来源: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总部位于昆明,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已成长为一家集团化、全国性、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和A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36。截至目前,公司下辖55家证券营业部及2家经纪业务分公司、1家资管业务分公司、1家固定收益业务分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展需要,红塔证券现面向公司内外部开展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高级管理人员4名。

二、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为符合证券行业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地点为昆明。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所分管的工作,带领分管条线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分管条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完善分管条线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业务流程;

3.负责分管条线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团队建设、人员培养与管理,激发团队活力,确保团队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

4.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热爱证券行业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50周岁以下;

6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各项任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岗位

任职条件要求

副总裁

1.具备3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经历;

2.曾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以上职务不少于4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历;
3.符合证券从业人员条件。

除满足副总裁任职条件外,以下各岗位还需分别满足:

首席信息官

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从事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十年以上。担任过金融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优先考虑。

董事会秘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担任过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或办公室负责人(含主持工作)、金融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优先考虑。

7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本次选聘岗位的有关要求;

9)符合行业选聘回避有关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

3红塔证券以往招聘中有诚信问题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和不良记录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三、选聘主要程序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417:00止。

请应聘者登录红塔证券官网招聘专栏(https://wecruit.hotjob.cn/SU68245c3ad9c14f2a7d99fcc1/pb/index.html#/)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应聘报名时,应根据招聘系统要求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者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和提交的各类材料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公司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简历信息、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红塔证券招聘系统内发布的相关信息及通知。

(四)考察、资格复审、体检

公司根据面试评价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工作履历、岗位匹配等因素确定进入考察、资格复审及体检的人员。

1.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察不合格。

2.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司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结果异常者,可在原体检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时,应聘人员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及后续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聘期间,在各选聘环节中,红塔证券会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请保持通信与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红塔证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未接到通知的应聘,即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但未参加后续环节的应聘,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聘

(二)应聘在报名时,应充分阅读选聘公告,一旦参与应聘,视为充分知悉、尊重并同意和服从公司选聘流程各环节的工作安排。应聘者在报名时应确保简历中各要素全部填写完整,否则将直接影响本人后续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应聘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故意隐瞒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红塔证券对于收集的相关应聘资料将予以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工作使用

(五)红塔证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请在红塔证券官网选聘专栏、公司微信公众号查看选聘公告及相关事项,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选聘联系电话

若存在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7:00咨询。

(一)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0871-63577945

(二)监察人员电话:0871-6356970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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