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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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动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公告
日期:2023-03-09 浏览量:9328 来源: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红塔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股东背景强大,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昆明,全国各地设有61家证券营业部、3家分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秉承“拼搏进取、不负韶华”的企业精神,遵循“稳健、创新、磨砺、聚变”的经营哲学,倡导“追求卓越、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拒众流 方成江海”的用人理念,以良好的文化积淀护航公司规范经营,不断增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韧劲和动力,为公司市场地位的提升和员工职业发展努力奋斗。

公司将在公司内外部同步公开选聘以下管理岗位,择优录用。

    一、选聘岗位

(一)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安排事业部各项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推动业务线实现业务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3)带领投行员工推进投行项目的开发承揽及实施运作,挖掘潜在业务机会。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2年及以上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

(3)熟悉股票、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4)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工作地点:昆明或北京

(二)上海固定收益分公司总经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安排分公司各项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推动业务线实现业务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3)带领分公司员工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研究、投资、交易等,提升部门投研能力。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2年及以上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

(3)具备规模200亿元以上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经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4)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工作地点:上海

(三)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经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安排分公司各项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推动业务线实现业务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3)带领分公司员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提高资产收益。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2年及以上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

(3)熟悉证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4)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工作地点:上海

(四)金融创新部总经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衍生品业务的资格取得、业务开发、投资交易等工作,及其它金融创新类产品的投资及交易管理工作;

(2)统筹安排部门各项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推动业务线实现业务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3)带领部门员工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研究、投资、交易等,提升部门投研能力。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2年及以上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衍生品业务或相关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

(3)熟悉衍生品或相关业务研究、投资、交易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有在具备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工作地点:昆明或上海

(五)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1.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法人治理及信息披露等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安排部门各项工作,带领部门员工做好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

(3)维护好投资者关系与媒体关系,服务好董监高,与监管机构、政府、股东建立良好关系,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过2年及以上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且具有上市公司董秘资格或在金融法人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担任过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含相当职务)的,优先考虑;

(3)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

(4)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工作地点:昆明

(六)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金融产品中心负责人)

1.工作职责

(1)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市场上资产管理类产品的主要发展趋势、盈利模式、竞争格局等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产品发展规划,建立产品体系,并构建金融产品储备库;

(2)设计基金产品结构,论证产品投资策略、把控业务方案的可行性;

(3)调整、优化、维护公司现有产品,随时了解市场状况并作出相应调整和安排;

(4)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金融产品交易模型设计,编制金融产品募集说明书,拟定投资人签署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本;

(5)统筹产品中心内工作,制定金融产品内控体系、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风控措施细则。

2.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

(3)从事基金、证券、信托、投资等相关工作十年以上;

(4)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等相关产业政策,对各类金融产品的募集、投资和管理有较深了解;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谈判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3.工作地点:北京、上海或深圳

二、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2日24: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登录红塔证券官网招聘专栏 (http://sc.hotjob.cn/wt/HTZQ/web/index/social)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如与公司员工有亲属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填写。

3.应聘者所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请勿报名。

4.报名资料概不退还。公司将按规定妥善处理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仅用于公司选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者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履历分析,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未达到应聘条件、提供虚假应聘信息、隐瞒回避关系、存在禁止参加选聘的情形或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被录用、聘任的,免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组织面试

(四)背景调查

(五)体检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背景调查、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任人员信息在公司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参与选聘的人员均不能达到选聘岗位预期的,公司可取消该岗位的选聘。

2.新聘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及相关手续。

3.请在红塔证券官网公开选聘专栏、公司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开选聘公告及相关事项,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应聘过程中,请通过本人邮箱或短信查询情况,通过相应选聘环节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下一环节,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联系电话

若存在疑问,请在工作日咨询。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1-63577945(9:00-17:00)

(二)监察人员电话:0871- 63346554(9:00-17:00)

本公开选聘信息解释权归红塔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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