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热烈祝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设立
公募专户资格同时获批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14日核准并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市注册成立,公募专户资格同时获批,是中国内地第72家基金管理公司。
红塔红土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的股份,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份。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回馈社会,建立并不断完善投研一体化平台,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资。
红塔红土基金秉承"诚信、开放、创新、卓越"的企业价值观,以客户为关注焦点、靠诚信整合资源、用专业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将为客户创造财富 、与员工共谋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企业使命。红塔红土基金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基金持有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全方位高品质的资产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以专业金融服务创造美好生活"的品牌承诺,成为追求卓越、受人尊敬的一流资产管理公司。
董事长致辞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诚信、开放、创新、卓越作为核心价值观,用专业的金融服务创造美好生活,为客户创造财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员工共谋发展,为社会创造繁荣。
对新成立的红塔红土基金公司而言,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通过实现投资管理业绩、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专业高品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力求成为行业领先者,真正成为受人尊敬的一流资产管理公司。
总经理致辞
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为基金业带来了发展良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利用后发优势,整合股东资源,尽快形成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开拓“蓝海”,努力占据与股东品牌相匹配的市场地位,创造一流业绩,为投资人带来稳定收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秉承合法合规规范运作、严控风险的宗旨,怀揣诚信和专业,携手投资人、股东和全体员工共创美好未来!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与深云路交汇处智慧广场A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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