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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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6.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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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简介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02-23 浏览量:10421 来源:zcb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全资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5日,并于2017年6月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作为红塔证券自营投资业务板块的组成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大类资产配置等投资业务,同时也是红塔证券参与科创板及创业板战略配售的指定机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0亿元,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陈兵。高级管理人员:刘辉、刘王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金融产品的投资(除专项审批),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红正均方为独立法人主体,采取完全独立运作的模式,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运营管理团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部门完全隔离。公司在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风险、合规、利益冲突等内控基本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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