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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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责任于心 专业于行
日期:2013-06-20 浏览量:20283 来源:dqgzb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由红塔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地云南昆明,注册资本13.87亿元,是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稳健·创新·多元”的经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成为西南地区第一家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也是业内屈指可数的连续十年实现盈利的券商之一。经过十年的发展壮大,公司现有1家分公司和25家证券营业部,并设有2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员工人数800余人,公司股东背景强大、治理结构完善、业务门类齐全、风险管理严密、资产质量优良,逐步形成立足云南,面向全国,独具特色的证券经营机构。        

公司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场外市场、投资业务等众多业务领域,公司拥有一支精诚团结、经验丰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研究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公司重视投资者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为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者队伍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公司成立十年来,累计上缴税金18.17亿元,多次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2007年至2008年度,公司被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单位。2010年、2012年,公司荣获云南省财政厅颁发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一等奖。        

红塔证券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共捐赠扶贫资金323.57万元(其中响应省政府号召,捐资30万元支援“爱心水窖”建设),通过修建学校、桥梁,新建饮水工程等方式,为西双版纳、大理等贫困地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赢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赞誉,为云南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获云南省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 “先进派出单位”,2012年获“云南省2011年度社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展望未来,红塔证券继续以“创富客户,成就员工,回馈股东,报效社会 ”为使命,打造“特色券商,品牌券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繁荣稳定做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2011年,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左二)到漾濞县苍山西镇调研,与村民和指导员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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