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月22日,公司党委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党委书记景峰通报了公司党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会议强调,公司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上级督导组的具体要求,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一要深化政治学习,增强政治能力,二要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工作成效,三要牢树宗旨意识,夯实群众基础,四要学习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五要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公司党委要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对党忠诚的态度,把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在真改实改中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把此次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在昆各党支部书记、在昆各部办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