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同意并接受
记住密码
股票代码:601236.SH
全国客服热线:
党建工作
公司党委组织开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工作总结暨系列活动表彰大会
日期:2021-07-15 浏览量:8035 来源:admin1

公司党委组织开展“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总结  

报告会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系列活动表彰大会    

   

根据中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结合自6月以来开展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红塔证券党委7月10日下午在红塔会务中心组织召开主题为“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的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会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大会。

本次大会以“现场+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应邀的监管及股东方代表、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公司在昆全体党员、各部办主要负责人、各营业部总经理、部分职工群众和共青团员近30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异地党员职工群众以网络直播方式参会。

 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会

由公司党委委员、总裁、董事会秘书沈春晖主持会议,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斌代表公司党委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做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总结大会结束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大会(以下简称“表彰大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召开,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李石山致开幕词。

表彰大会现场展示了公司开展庆祝100周年系列活动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党员职工表演了红色音乐剧、共圆中国梦歌伴舞等精彩的文艺节目,进行了读书汇报、演讲比赛汇报,并现场进行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决赛。

     

                     

表彰大会对系列活动中书画摄影、读书活动、演讲、知识竞赛各分项活动的获奖者颁奖。

                 

表彰大会在全体参会人员大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嘹亮歌声中结束,取得圆满成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到:
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红塔证券驰援大理漾濞县地震灾区工作简报 公司党委组织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