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委员会文件
红证党发〔2010〕1号
关于举办2010年迎春文艺晚会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各部办、分公司、营业部:
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全面展示公司一年以来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激发广大员工热爱公司的主人翁精神,经公司党委、工会研究,决定于春节前夕举办公司2010年迎春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地点:红塔体育中心望湖宾馆
三、范围:公司在昆全体员工(含红塔期货)参加公司总部组织的现场晚会,异地机构自行组织迎春活动,全体员工参与迎新抽奖。
四、组织及分工
本次活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工会负责组织,节目的选送和演出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党委办公室负责晚会的整体策划和协调。
五、节目要求
1.突出春节喜庆、祥和的氛围,展示公司新面貌、新变化、新气象。节目可以是歌舞、小品、器乐等,具体形式不限,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红塔期货工会、每个在昆工会小组选送出一个节目,经纪业务总部组织异地营业部总经理演出一个节目,每个节目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
3.从文件下发之日到
希望各部办、各营业高度重视,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搞好节目的排练,提高节目的质量,共同办好虎年迎春文艺晚会。
特此通知
党委 工会
二○一○年
主题词:企业文化 迎春晚会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
印发单位:中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共印:40份 印发日期:
打字:黄芳 校对: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