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八十六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六周年,大力弘扬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励公司全体党员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公司创新发展、构建和谐的公司企业文化。经公司党委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在公司内广泛开展以“庆祝党的生日、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本职工作”为主题的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七?一"前夕,各党支部要联系本支部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围绕所辖部门经营管理中心工作,就新时期如何建设和谐企业文化、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等内容,举行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同时进行交流座谈,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2、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支部要在深入调查所辖员工实际存在的困难,对确有困难的员工进行帮扶慰问,特别对退休员工要带去组织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
3、组织一次党的知识培训。由党办负责征订《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电视教育片,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观看学习;结合公司实际由党办负责邀请专家讲课,举办公司企业文化知识培训,要求在在昆全体党员、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时间定于6月20日左右,培训地点暂定红塔大厦5楼会议室。
4、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宣誓活动。各党支部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
5、举办一次有奖征文活动。围绕公司“七?一”活动和各项业务开拓发展的实际,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事例,以报道、通讯和故事为主要体裁,反映一线党员及基层党支部服务投资者的精神风貌,撰写“创一流佳绩,迎接十七大”的文章。各支部须推荐1-2篇文章于7月20日前报公司党委办公室,一经采用,党委将给予奖励。
6、各党支部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活动方案,主题思想不变,活动方案请于6月18日前报公司党办备案。
二、活动要求
1、庆祝建党八十六周年系列活动是红塔证券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把“七?一”庆祝活动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本着创新务实的科学态度,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各支部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做到工作和庆祝活动两不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活动,并邀请支部所辖范围员工积极参加活动。要制定好活动方案,确保庆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教育效果明显,让全体党员过好一个隆重而又简朴的节日。
3、各支部要将庆祝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总结、简报等形式以及“创一流佳绩 迎接十七大”的文章,于7月20日前报公司党办。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