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尊敬的投资者: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新发行的证券上市在即,为了有效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倡导客户理性投资,根据监管要求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相关规定,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将融资融券重要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注册制创业板证券上市起,我公司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标的证券均划分为三类即:注册制证券、核准制创业板、其他板块,各类证券适用其对应的交易规则及风控指标。
(一)注册制证券:指通过注册制发行上市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上市股票、存托凭证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上市股票、存托凭证;
(二)核准制创业板:通过核准制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证券;
(三)其他板块:除前述两个板块之外的其他板块证券。
二、注册制证券重要交易通知
(一)我公司将开展注册制证券融资交易,且在注册制证券上市首日即开展融资交易;注册制证券融券交易暂不对全体客户开放;
(二)我公司自注册制证券上市首日起将结合注册制证券特点、市场情况、自身风险管理需要,筛选注册制证券调入我公司担保证券、标的证券名单范围,具体调入信息(调入的证券代码、名称、折算率及调入生效时间等)我公司将及时公告在公司网站标的证券信息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信息板块,请您及时关注。
(三)我公司对注册制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部分风险控制指标采取区别于其他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设置:
1.差异化指标信息
(1)注册制证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
(2)最低买入注册制证券维持担保比例(以下简称“最低买入线”):客户委托后的维持担保比例需达到该值(含)以上,才可在信用账户买入(担保买入和融资买入)注册制证券;
(3)注册制证券集中度:客户融资买入、担保买入交易受集中度指标控制,该指标分为注册制证券个股集中度(以下简称“个股集中度”)、注册制证券板块集中度(以下简称“板块集中度”);
①个股集中度:单一注册制证券持仓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比例;
②板块集中度:注册制证券持仓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比例。
2.具体控制规则
我公司根据注册制证券上市日期划分为不同阶段,对前述差异化指标设置不同阈值,具体控制规则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X) | J1(个股集中度)
| J2(板块集中度)
| |||
J1-1 | J1-2 | J2-1 | J2-2 | J2 | |
X<200% | 0% | 0% | 0% | 0% | 0% |
200%≤X<240% | 15% | 25% | 20% | 40% | 40% |
240%≤X<300% | 25% | 35% | 35% | 50% | 50% |
X≥300% | 35% | 45% | 50% | 70% | 70% |
J1(个股集中度):即客户持有单只注册制证券市值占该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
J2(板块集中度):即客户持有所有注册制证券市值合计占该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
J1-1:客户持有的上市前5个交易日的单只注册制证券个股集中度;
J1-2:客户持有的上市5个交易日后的单只注册制证券个股集中度;
J2-1:客户持有的上市前5个交易日的所有注册制证券市值合计的板块集中度;
J2-2:客户持有的上市5个交易日后的所有注册制证券市值合计的板块集中度;
|
注:1.上述集中度指标中的维持担保比例为委托后维持担保比例。
2.当客户信用账户无负债时,担保买入和融资买入注册制证券可不受上述集中度指标限制。
三、核准制创业板股票重要交易通知
因核准制创业板股票如涨跌幅等交易规则也发生了变化,我公司出于风险管理需要,亦进行了调整,请您审慎注意。除下列变化外,其他暂无调整,请您持续关注我公司公告或通知。
(一)持仓集中度管理:核准制下创业板股票的板块集中度不另做设置,但将设置特有的个股集中度,具体控制规则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X)
| 个股集中度
|
X<180% | 40% |
180%≤X<240% | 60% |
X≥240% | 80% |
注:1.上述集中度指标中的维持担保比例为委托后维持担保比例。
2.当客户信用账户无负债时,担保买入和融资买入注册制证券可不受上述集中度指标限制。
(二)我司将对核准制创业板股票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结果请您关注我公司官网2020年8月21日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20200821)》、《标的证券名单(20200821)》。
四、其他板块的证券沿用公司相关的交易规则及风险控制指标,暂无调整。
五、合约展期条件、办理方式
因系统改造原因,除注册制的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我公司将择期另行在公司网站公告外,其余证券的展期条件、办理方式暂无调整,但科创板展期校验的集中度以本通知明确的注册制证券集中度指标为准,请您持续关注;
六、增设“次日平仓线”重要风险控制措施。
为科学管理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我公司增设了“次日平仓线”重要风险控制措施,请您对照查阅《融资融券合同》(2020年7月第1版)第一条第二十款、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等相关内容。
七、本通知未提及或列明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风控指标,所有板块的融资融券交易均适用;请您务必认真阅读《融资融券合同》(2020年7月第1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2020年7月第1版)相关内容及我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上述事项自2020年8月24日起实施。注册制证券的上市、交易、退市机制与其它股票存在较大差异,我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内部风险管理要求调整注册制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折算率、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范围、公允价值、集中度等),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请您务必关注此类调整公告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参与注册制证券融资融券交易。
如有疑问,请与开户分支机构联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