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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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赤湾A(000022)2018年12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拟变更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的提示性公告》,”深赤湾A”(000022)拟于2018年12月26日起变更为”招商港口”(001872)。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将连续停牌,停牌日期预计为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共三个交易日,预计于2018年12月26日以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复牌并交易,复牌当日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前期充分披露,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后,公司法人主体存续,上市主体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价值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深赤湾A”项下各项信息、权利义务平移至“招商港口”项下,并由“招商港口”承继“深赤湾A”的各项权利义务;“深赤湾B”项下各项信息、权利义务平移至“招港B”项下,并由“招港B”承继“深赤湾B”的各项权利义务。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充分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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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业务部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