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同意并接受
记住密码
股票代码:601236.SH
全国客服热线:
信息公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日期:2019-01-07 浏览量:16633 来源:lsywljrb

   为了优惠广大投资者,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的部分基金公司协商一致,从本公告之日起,本公司对代销的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代销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基金;费率优惠期限内,如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本公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本公司代销当日起,本公司将择机开通该基金的优惠活动。    

二、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的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1折起(含1折)的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述产品在本公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基金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述产品在本公司申(认)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公告。    

4、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了解有关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606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到: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