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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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6.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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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个股期权交易规则
日期:2014-04-25 浏览量:16569 来源:admin1

交易时间

9 15 9:25 9:30-11:3013001500915925 9:30-113013:00-15:00 为连续竞时间。行权 930-113013001530(增 加 15:0015:30 时段)。

买卖指令类型

l 包括买入开仓/买入/出平仓/开仓, 并提供兑开/兑平仓易策略指令。

l 过买入开仓增加利仓头寸,通过出平减 少权利头寸;通过卖出仓增加义务仓头,通过 买入平减少义务仓头寸。

买入开:按申报权利金减可用保证,足才 能申报成交,增权利头寸。

卖出平:按申报数量冻可卖权利仓头当 前可卖利仓头寸,则返无效。成交后,成交的 权利金额增加可用保证

卖出开: 开仓初始保金计减可用保证,足才 能申报成交后,计增义仓头寸,按成交权利金 金额计可用保证金。

买入平: 申报数量冻可平义务仓头当 前可平务仓头寸,则返;并按申报权利金 金额计可用保证。成后,计减义务仓,返 还保证(即增加可用保

备兑开投资在拥有的证含当日)的基础上认购权(百现担保不 需现金通过备开仓增加备兑持头寸。

:按申数量冻持仓头如超过 当前头寸则返效;并申报利金额计保证。成仓头 备兑开仓(或解)额

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期申报价格最小变单位为 0.001 元。

ETF 期权申报小变动位为 0.0001 元。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限价单申报最大 100 张。

市价单申报最大数量为 50。

投资者开户条件

通过个股期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持有沪市证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或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开户时在该公司自有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必须具有融资融券账户, 并在公司指定交易达半年及以上;或者一年以上金融期货交易经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考试系统试;

具有模拟交易时间达到 3 个月以上、10 笔以上的个股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且同时参与了认购、认沽期权交易,进行了有效行权申报;

在期权易中,期权义务必须按照规则缴保证;除备兑仓保证金用合约的证券充抵外, 其他开只能用现金充当证金。备兑开需用全额合约标充当保证金。

强行平仓制度

期权采取保证金交易,每天都要结算盈亏,账面盈利可以开新仓,如果可用资金余额为负数,就意味着保证金不足。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可以分为两块:维持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维持保证金直接参与仓位头寸的初始建立和维持,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除了维持保证金以外的多余资金,以备每日无负债结算。当结算准备金低于零,也就是维持保证金不足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将保证金补足,证券公司或交易所可以对投资者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

与购买期权享有权利不同,卖出开仓意味着需要背负相应义务。因此,卖出开仓需要投资者缴纳足额保证金才能开仓,同时在每天的交易过程中还可能会面临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强行平仓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永久性失去被平仓部分的期权,无法再继续享有该部分的收益或损失。对于期权投资者来说,平时应该关注账户内余额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补足资金。

限购制度

个股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限购制度,即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期权开仓的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其在证券账户资产的一定比例。

限购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投资者用于买入期权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下述两者的最大值:客户在证券公司的全部账户资产的10%,或者前6个月(指定交易在该公司不足6个月,按实际日期计算)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买入额度按上取整十万取值。

限仓制度

  个股期权交易实行限仓制度,即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规定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标的所有合约持仓(含备兑开仓)的最大数量。按单边计算是指:对于同一合约标的的认购或认沽期权的各行权价、各到期月的合约持仓头寸按看涨或看跌方向合并计算。具体而言,认购期权权利方与认沽期权义务方为看涨方向,认购期权义务方与认沽期权权利方为看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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