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的要求,金融机构在与投资者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落实持续投资者身份识别工作。若投资者留存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未登记证件有效期或账户信息资料未规范完善,金融机构将在柜面系统采取限制买入、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暂停办理新业务、暂停或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为依法履行投资者账户实名制度管理及反洗钱义务,持续开展投资者身份识别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近期通过可信身份认证平台联网校验,对全部境内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开展比对核查。针对本次核查未通过的投资者,我公司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您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我公司任意营业部或我公司网上营业厅办理身份信息更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核查未通过的投资者仍未完成身份信息更新的,我公司将采取限制买入、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暂停办理新业务、暂停或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投资者过期证件或无效证件的处理
(一)若您留存于我公司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即将到期,请您于证件到期之前,至我公司任一营业部或我公司网上营业厅办理身份信息更新。
(二)依据监管要求,我公司不予受理持过期、无效身份证件投资者的业务申请;对逾期未更新过期证件、未留存证件有效期、未更换无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投资者,实施限制转托管、限制撤指定、限制资金转出、限制办理新业务等管控措施。
三、我公司将持续开展投资者身份识别。如您存在下列情形,请尽快联系开户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15 位身份证未升位、同一投资者名下多个一码通账户尚未合并、投资者姓名或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变更、留存手机号机主身份与投资者本人不符、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料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
四、我公司通过“公安部联网校验、手机号码核查、机构信息核查、出入境证件信息核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全量及重点投资者持续身份识别。对不予配合核查、未及时补充更新资料的投资者,将采取限制转托管、限制撤指定、限制资金转出、限制办理新业务等管控措施。如投资者已身故,请法定继承人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及账户销户手续。
五、若您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联系客服,并至我公司任意营业部临柜或我公司网上营业厅变更,保障业务提示信息正常接收。
六、账户存在信息不规范、证件过期、证件无效、未留存证件有效期等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反洗钱及账户实名制管理相关监管要求情形的,我公司有权对投资者账户采取限制买入、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暂停办理新业务、暂停或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七、及时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义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拨打客服热线:956060。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