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尊敬的投资者: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制定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本名录仅为我公司对各类产品或服务的评级,不作为投资者投资依据或建议。请各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或服务,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基础风险评级 | 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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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货币型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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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偏低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普通债券基金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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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股票期权备兑开仓业务、股票期权保护性认沽开仓业务、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可转债基金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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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偏高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港股通股票(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入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入方)、风险警示股票、AA-级别信用债、挂牌公司股票、个股期权买入开仓业务、股票期权保证金卖出开仓业务、权证、融资融券业务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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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退市整理期股票、复杂的结构化产品、AA-以下级别信用债、场外衍生产品、分级基金、大宗商品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创投基金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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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期货类产品的风险评级以期货业协会制定的相应标准为准;
2.本名录所述信用债评级均为债项评级,而非仅对债券发行主体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