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同意并接受
记住密码
股票代码:601236.SH
全国客服热线:
信息公示
红塔证券温州大士门证券营业部迁址公告
日期:2014-07-11 浏览量:10091 来源:liuxm

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大士门证券营业部于2014年7月12日从“温州市信河街大士门大厦2幢2层”迁往“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2幢1901室南首”。迁址后,营业部全称更名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百里西路证券营业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4年7月12日后,我营业部所有业务将转入新址办理,同时原址关闭营业。营业部迁址后,原客户资金账户、密码均维持不变,您在我部托管账户的交易和资金转账不受任何影响,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或者手机炒股的登录方式及操作方式均维持不变。 二、广大投资者如需办理证券业务,请前往营业部新址: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2幢1901室南首。如您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垂询我部客户服务电话:0577-88202008。 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此次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温州百里西路证券营业部 

(原红塔证券温州大士门证券营业部)

2014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到:
红塔证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公告 ST长油退市整理期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