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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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交易人员名单公示根据《云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现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债券投资交易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姓名部门职责联系电话邮箱干凤辉投资管理总部证券交易员0871-63577158ganfh@hongta...
05-09/ 2018
离职信息公示我公司员工熊瑛(岗位:交易员)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已于2018年5月2日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4日
05-04/ 2018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根据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各类监管文件的要求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公司作为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存续及今后新发行运作的资管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
12-29/ 2017
以下成绩为组委会核对后的成绩,如有疑问,可于2017年1月6日前致电4008718880申请复查。1-20万组姓名资金账号客户号所属战队总收益率排名谢*******2871******28713A119.73%1谭*******0318******0318金点91.4...
12-26/ 2016
发行人农尚环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备材料。
08-05/ 2016
尊敬的客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其中金融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亦被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
06-29/ 2016
尊敬的投资者:根据新股申购新规,手机客户端“红塔证券全能版”已升级。具体升级方法:安卓系统到www.hongtastock.com下载gphone版本,iOS系统通过AppStore搜索“红塔证券全能版”下载安装。iOS版本正等待苹果公司官方审核,发布时间会滞后,新股...
01-20/ 2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一码通账户身份资料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5)121号)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
12-30/ 2015
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商城”)现持有我公司23,785,234.90股股份。因国贸商城被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地产”)吸收合并。国贸商城持有的我公司股份依法应当由万兴地产承继持有。我公司已将该变更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
12-11/ 2015
尊敬的投资者: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根据2015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通知”及深圳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修改《深...
11-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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