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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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赓续建党精神 凝聚发展动力
日期:2021-09-14 浏览量:7989 来源:admin1

                                                                              赓续建党精神 凝聚发展动力    

                                                                                                   ——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9月集中学习    

 
9月6日上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9月集中学习。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在昆各党支部书记、在昆各部办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党委书记景峰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习近平:党的伟大精神永远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习近平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共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内容。    

最后,全体人员还集中观看了《党旗引领下的中国烟草》专题展览视频。该视频以烟草行业改革发展为叙事主线,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交汇融合,全面展示了中国烟草在党的领导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与时代发展同行、与改革开放同步,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前行之路。    

       

通过一系列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铭记奋斗历程,担当历史使命,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真正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基础和工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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